我想咨询一下,甲乙公司为关联企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产品用于销售,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体验这个产品,所以以低于进价的方式对外销售,这样的话甲公司在税法上会有什么风险呢?甲公司能不能以这样的理由作为低于进价销售的理由呢?
xijunkokhjhk
于2021-07-08 15:13 发布 8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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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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