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一个下属企业,前段时间刚刚完工一公益事业工厂(由国家拨付200万)剩余部分有地方财政拨付。厂子建设的前期费用6018元是有企业垫付的。现在厂房及设备都已经交付使用,国家拨付款也已到账,并且已付款给承办方。地方财政拨付的款项也已到账,就是企业垫付的前期费用中的差旅费3000元不给与报销,并且地方财政该给的150018元中的18元未给,这样子该如何做账呢?谢谢你的帮忙
超越平凡
于2016-12-12 11:13 发布 813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