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4月30号离职的,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交了3个月,5月、6月、7月,现在发现不对了,找我扯皮,叫我退3400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前公司的责任,为什么要让我买单,凭啥,现在还威胁我说,报110。怎么办?
知性的小懒虫
于2021-07-14 19:39 发布 971次浏览
- 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7-14 19:53
您好,1:您有离职证明书么?2:这个又没有关系的,是对方公司的问题,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您有离职证明书么?2:这个又没有关系的,是对方公司的问题,谢谢
2021-07-14 19:53:24
你这里重合的地方你是指哪里不一样。
重合的地方都是一样的哟
2020-07-25 19:49:57
同学你好
是属于法律事件;
2021-05-19 11:30:28
你好,这些不会造成法律责任的
2020-07-18 22:54:44
你好,标题,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其中正文中要写明明确的数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人还要亲自签名,除此之外欠条里面还要写明还款期限,双方协商如果有规定利息的话还要在欠条里面写明利息标准,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内容也要有,只有满足这些内容,欠条才具有法律效益。
2020-07-16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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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07-1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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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