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1-07-15 15:35

你好,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附件1)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看附件)

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2.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3.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7日

庄老师 解答

2021-07-15 15:35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其中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单位)÷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
  【例】某纳税人当月排放汞及其化合物1000千克,查询《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汞及其化合物污染当量值(千克)为0.0001,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则:
  污染当量数=1000千克÷0.0001=10000000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12=10000000╳12=120000000元(12000万元,很吓人哦)。
  备注:以上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有变动,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细则计算污染当量数,下同。
  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其中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单位)÷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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