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7-16 21:3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佟老师 解答

2021-07-16 21:31

个人(境外):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股份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是不是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是可以减半缴纳征税么?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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