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5710432769 老师我完全看不懂晕了这是什么逻辑关系 甲跟乙借款 丁担保。 乙从甲购买货物 约定明年付款。乙转甲债权给丙 通知甲 未告知保证人 本题中,10月1日乙丙之间债权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发生债权 转让的效果,丙取得债权。但由于未通知愤务人,己经转让的债权对债务人不生效,即丙无权请求甲向 自己履行债务,对于甲来讲债权人仍是乙。故A选项正确。 乙转甲债权给丙 也就是甲得还丙的钱 但是没通知丙 所以就不算数 所以对于甲来说还是得还乙 是这意思? 那a应该是错误的吧 乙转让债权给丙没通知甲就相当于转让是吧 乙还是跟甲的债权 a为什么对
6
于2021-07-17 14:59 发布 1102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