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问题:计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什么是直接调减200万,而不是调减500+200*0.5=600呢?我印象有个知识点是转让技术,低于500万不交税,超过500万减半征收的啊?
apple
于2021-07-18 17:08 发布 314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老师1
职称: 会计从业资格
2021-07-18 17:14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您好,这里的所得是200万,没有超过500万,所以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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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追问
2021-07-19 12:59
王老师1 解答
2021-07-19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