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7-28 16:12

你好,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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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一、我国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区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类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主要区别:   1、合伙企业名称。应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合伙人要求。人数要求分别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出资形式要求。 分别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合伙事务执行人。 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的继承人的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2019-12-09 12:35:51
你好 有限合伙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人以上是承担无限责任,其他的合伙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即只以他们在企业的资产承担责任。 上述合伙企业中,有一个有限合伙人了,所以要改为有限合伙企业
2019-08-19 21:42:04
你好  加入一个有限合伙人即可
2021-11-16 10:33:59
您好,有限合伙企业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0-07-21 17:21:19
一、两者承担责任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二、两者成立投资人数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两者利润分配及亏损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2、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四、两者出资份额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2、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资,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资除外。
2019-07-23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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