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汽车交付后即享有所有权,但未登记,转而又被登记给了第三人,此时不能对抗这个登记的善意第三人,意思是说车归第三人所有了吗?
姗姗
于2021-07-31 13:04 发布 2023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1-07-31 13:05
同学你好!是的 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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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是的 是这个意思的
2021-07-31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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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动产是以交付为物权变更生效要件,,只有特殊动产(汽车,船舶,飞机)才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汽车是登记为所有权生效要件
2020-07-27 2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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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所有权不归属于丙
2022-05-26 07: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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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取得汽车产权的应当是B,因为汽车被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A无权就汽车取得产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按照相关法律,财产的权利取得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效的取得,2.明确的对象。有效的取得指的是财产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为取得;明确的对象指的是涉及的双方明确的认定取得主体。在这里,甲将汽车出卖给A和B,先将汽车交付给A,没有登记,然后再将汽车过户登记到B名下,应该是由B取得汽车所有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物权的取得,是指符合物权取得条件,以合法的方式,实施取得物权的行为,获得物权的事实”。物权取得条件包括:有效的取得、明确的对象、明确的内容和公正的经济价值。
2023-03-01 09: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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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购车人,因为在登记之前,整个交易已经完成,法律认可的购车人便是车辆的所有者,善意第三人的登记行为不会影响原有的所有权归属。根据我国民法《特殊动产》部分规定,汽车登记机关应尊重购车人的合法权益,除非购车人主动放弃购车的权益,才会改变汽车的所有权。拓展知识:在特殊动产领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是政府管理的,受到严格的规范,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就能改变其所有权。
2023-03-06 1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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