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欧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6-12-16 14:14

外企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两类.生产经营所的也可以称为利润所的.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等所得.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所得的经营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总体税率为33%.对外企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无实际联系的,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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