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消费税只在一个环节征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是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话受托方缴纳的消费税是是直接计入成本吗? 如果收回的材料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话,那收回材料的消费税就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了是吗?那产品销售的时候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变成产成品的售价,那意思是产成品在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了是吗?那收回的材料委托方收回的时候已经缴纳了消费税了,这个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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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12-17 12:10 发布 17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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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16-12-17 12:18
消费税的组价,是只在进口环节需要组价的吗?老师讲的是委托加工的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 组价=(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率)
那收回的时候出售时候,就不交消费税了吗?但是 消费税=售价*消费税率 那这个组价不是应该是消费品的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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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组价,是只在进口环节需要组价的吗?老师讲的是委托加工的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 组价=(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率)
那收回的时候出售时候,就不交消费税了吗?但是 消费税=售价*消费税率 那这个组价不是应该是消费品的成本吗?
2016-12-17 12:18:09

同学你好,你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
首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而且消费税一般只征收一次,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那么就等同于是生产销售环节,消税费是价内税,计入成本。
如果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等同于生产环节还没完,些环节还在生产当中,在全部加工完成能销售时是需要征消费税的,那么前面委托加工时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就会重复交了,所以在收回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免重复征税,你再理解理解
2023-04-21 14:06:26

同学你好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发生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是吗?——是的,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2022-04-06 20:14:32

你好,自产产品用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个过程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最终消费品出厂销售,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2020-07-20 16:55:58

你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就是委托方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受托方是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的贷方。
2020-06-25 17: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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