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消费税只在一个环节征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材料是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话受托方缴纳的消费税是是直接计入成本吗? 如果收回的材料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话,那收回材料的消费税就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了是吗?那产品销售的时候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变成产成品的售价,那意思是产成品在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了是吗?那收回的材料委托方收回的时候已经缴纳了消费税了,这个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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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12-17 12:10 发布 1707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6-12-17 12:18
消费税的组价,是只在进口环节需要组价的吗?老师讲的是委托加工的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 组价=(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率)
那收回的时候出售时候,就不交消费税了吗?但是 消费税=售价*消费税率 那这个组价不是应该是消费品的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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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老师 解答
2016-12-1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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