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8-11 09:16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将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15%政策)。
此次《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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