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题该怎么去理解债务人的相对人?这个题的答案该怎么分辨 ?
稀释
于2021-08-18 15:39 发布 4644次浏览
- 送心意
洁白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8-18 16:05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答疑。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债务人的相对人指的是:甲欠乙钱,甲把自己的资产无偿转让给丙,丙就是债务人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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