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8-19 20:30

2.5%这个比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08-19 20:31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近些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优惠政策。财税〔2017〕7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也就是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XTQ 追问

2021-08-19 20:44

好的,谢谢老师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08-19 20:46

好的,谢谢您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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