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房地产公司在市场监督局备案的公司章程里写明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但实际远远不止这个数,单单买地就花了一个多亿,还有其他许多零星开支,公司章程上的股东只有三个,但实际不止三个,公司章程上的股东存入的资金就做了实收资本,其余股东存入的资金就做了往来,挂了其他应付款,请问这样做有税务风险吗?要怎样处理比较好呢?
香水百合
于2021-08-27 11:48 发布 88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8-27 11:53
同学你好
这样可以的哦
一般没事
后期投资进来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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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的,你和股东借款做借款合同的就可以
2022-01-07 09:06:27
你好
可以的,作为实收资本的
2022-01-05 11:01:08
同学你好
这样可以的哦
一般没事
后期投资进来也行
2021-08-27 11:53:22
你好,可以的,没问题的哈
2023-12-29 09:50:14
你好 股东可以出具一个债权转股权的协议 然后转到实收资本科目里面!
2020-11-05 0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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