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1、增值税方面,不视同销售,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采购时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转出。2、核算所得税时,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句话对吗?
安详的小蝴蝶
于2021-08-27 17:34 发布 519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杜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8-27 17:45
勤奋同学你好呀~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哦,外购的不视同销售,那么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已经抵扣了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对于所得税而言,离开了主体就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学学得很棒,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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