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老师,请问这个政策的作用能不能这样理解。假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年每年亏损10万年,第九年赚了80万,那些80万可以全部弥补之前的亏损,那等于不用交所得税了,而政策之前弥补亏损的年限是5年的话,那我只能弥补5年的亏损就是50万,剩下的30万交所得税
mh
于2021-09-01 23:30 发布 16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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