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天津公司一家软件开发企业,为苏州公司的软件研发中心,我们的成本主要是研发人员的工资,从2020年11月份,我们这边有资金需求,苏州公司就为我们打款。到目前一共打款350万左右。我们研发的软件9月15号马上就要上线了,请问上线以后我们可以和苏州公司签订合同把软件卖给苏州公司吗?因为苏州公司不是我们的母公司,它打给我们的款一直计入其他应付款,王总的意思是我们软件上线后有了收入以后要将这350万还给苏州公司,但是我们的收入来源只有苏州公司,这涉及关联交易吗,请问老师这种交易合理么?
xijunkokhjhk
于2021-09-02 09:22 发布 7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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