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9-14 10:12

你好
 
留存备查资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级市(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还需留存备查资料:
1. 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2.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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