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间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什么样的集团间合同才算计划使用不具合同性质?是说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间购销?请老师举个简单的例子。
曹志鹏
于2021-09-24 10:39 发布 2655次浏览
- 送心意
注会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9-24 10:46
学员你好,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间购销具备合同性质。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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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普通企业之间的不需要交的
2019-10-07 19:56:37

学员你好,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间购销具备合同性质。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21-09-24 10:46:03

同学你好
不能,是转让金额
2021-04-14 11:46:40

你好,是的,子公司收到按资金账簿申报印花税的
2018-04-12 16:32:02

你好,这个子公司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2021-10-19 16: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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