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9-29 15:25
你好
如果已经审核完成,到税务局作废,再重新开一份.
外经证是全称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前身,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注意:
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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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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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