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涂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1-10-11 10:10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开始,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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