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通作业)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烟丝一批,甲企业提供的加工材料成本为8000元,乙企业收取加工费3900元(不含增值税)。对于受加工的烟丝,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价作为参考。乙企业在向甲企业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已知该企业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价值50000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价值20000元,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甲企业当期可抵扣的消费税。
兴奋的过客
于2021-10-18 09:49 发布 1391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0-18 09:52
同学你好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0加上3900)/(1-30%)*30%
和甲企业当期可抵扣的消费税。——(50000加上8000加上3900减2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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