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在年中向2位股东借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实际上这两笔款是不用还给股东的,那现在年底了,可以直接转入实收资本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珠珠
于2017-01-10 15:17 发布 1235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7-01-10 15:30
老师,注册资本在公司2015年成立的时候,三位股东的投资款都已经到账了,三位股东的投资比例是4:3:3,然后2016年8月份的时候其中两位股东分别借给公司30万和32万,然后我确认是不用还给股东的,当时是按上面的会计处理的,那现在可以直接做借:其他应付款 —XX股东,贷:实收资本吗?您说的认缴不太明白,只需要股东写一份申明就行了吗?工商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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