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7-01-10 15:30

老师,注册资本在公司2015年成立的时候,三位股东的投资款都已经到账了,三位股东的投资比例是4:3:3,然后2016年8月份的时候其中两位股东分别借给公司30万和32万,然后我确认是不用还给股东的,当时是按上面的会计处理的,那现在可以直接做借:其他应付款 —XX股东,贷:实收资本吗?您说的认缴不太明白,只需要股东写一份申明就行了吗?工商认吗?

珠珠 追问

2017-01-10 15:48

老师好,我刚刚理解有偏差,注册资本是以营业执照上的为准是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的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到位,就属于认缴制,向股东的这两笔借款就可以直接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贷:实收资本是吗?然后股东写一份申明?

吴月柳 解答

2017-01-10 15:19

你好,如果注册资本已经到位,那么需要做增资处理,如果是认缴那让股东写个说明就可以转入了

吴月柳 解答

2017-01-10 15:32

需要到工商做增资才可以,认缴就是注册不用到账,以后慢慢到位

吴月柳 解答

2017-01-10 15:56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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