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未分配利润280万的情况下,要进行转股(平价转让)转股时出让方需要缴纳20%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转让以后要做股息分红时已经溢价部分还需要重新缴纳个人所得税么?那这样不是导致重复交税了吗?本公司转让股权时是平价转让,目前税务局测算下来溢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非常高,所以想搞清楚,这部分财产转让所得税交完以后,原先还占股的原股东分红时还需要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么?并且转让后溢价部分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直接剔除,账目如何处理?(原股东三人,现退出一个入一个新股东)
娇气的冥王星
于2021-10-23 15:34 发布 98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不调整未分配利润
而是分配利润才涉及调整未分配利润的
2019-05-05 14:43:07
对了,你这个处理没问题的,后面分配股利的时候,就是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同时贷应交税费个人。
2022-02-24 08:58:07
是的,这个需要按分红缴纳20%个税,股东是个人话
2020-06-04 15:16:49
你好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分配利润,因为就是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未分配利润减少,而利润表的当年利润是不变的,所以在计算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的时候,需要减去利润分配 金额
2019-07-16 20:18:39
是的,要代扣代缴个税的了
2018-08-21 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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