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加上征税项目销售额合计数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元的,征税项目的销售额应全额征收增值税。”这句话怎么理解。 是比如 : 1.5万(免税销售额) 2万(征税销售额)<3万,按2万征税 这个意思吗
冬天的雪
于2017-01-14 11:31 发布 1243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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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什么问题呢,你能把表格截图来看下吗
2024-02-23 17:00:04
一般情况是按销售额比例来分滩。
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019-06-29 11:55:41
你好,只能计算免税额是上边的销售额乘以税率
2019-06-29 13:02:20
就是免税上面可以扣除的,但是我问下实务中貌似还没有企业用到这个一行,
2020-02-27 17:31:26
就是实际销售额未达到免税销售额时,不交税,超过时,超过部分交税
2019-10-16 1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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