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给地震灾区不是可以全额扣款吗?
然
于2021-10-29 21:18 发布 283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0-29 21:20
你好,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本题中,应纳税所得额是12000*(1-20%)=9600,允许扣除的限额是9600*30%=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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