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11-09 09:16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同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小鱼儿 追问

2021-11-09 09:34

这个要在海关备案吗

朴老师 解答

2021-11-09 09:36

同学你好
对的
海关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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