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农民手中购入粮食,收购发票上注阶为11.66万元。 (2)外购各种包装容器,取得的专用发票货款为2万元。 (3)外购各种散装药酒,取得的普通发票货款为6.5万元。 (4)外购瓶装汽酒,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 4.2元。 (5)本厂生产的散装白酒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5.6万元;向客户收取包装物押金元,财务上单独核算了包装物的押金,未超过1年期限。 6)本厂生产的粮食白酒连同原购入的6.5约散装药酒分装成小瓶,并组合成礼品酒盒肖售,共取得不含税价款14.5万元。 (7)外购的汽酒因管理不善,1/4变质。 (8)企业取得的上述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并在当月进行抵扣。
纯情的眼睛
于2021-11-15 16:46 发布 1972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11-15 17:00:33
同学,你好,具体哪里不明白呢
2021-10-30 22:04:18
该酒厂该月应纳的增值税=15.6*0.13+1.13/1.13*0.13-11.66*0.1-2*0.13-4.2*0.13+14.5*0.13-4.2*0.13*1/4
2021-10-21 16:28:53
你好,你现在是什么问题,增值税计算?
2021-10-25 09:52:28
您好,对方开具的是什么发票,这个划算不划算,得看您如何计算税
2019-08-08 1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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