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股份公司2018年10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1)销售产品18台,每台2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价 税款暂未收到。 (2)销售产品总价款1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 380 元,价税款收到并存入银行。 (3)用银行存款1500元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 (4)预收某公司订货款20 000元存入银行。 (5)企业销售产品价款为478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62 140元,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6)结转本月已销产品成本350000元。 (7)经计算本月销售产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600元。
安详的铃铛
于2021-11-21 22:29 发布 3868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1-21 22:35
您好
借:应收账款 36000+4680=406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2000=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000*0.13=4680
借:银行存款 126000+16380=1423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380
借:销售费用 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预收账款20000
借:应收票据 478000+62140=540140
贷:主营业务收入47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21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bamboo老师 解答
2021-11-21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