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莫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1-27 11:48
递延收益的计税规定
1.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调减),因此,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2.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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