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请问一下,我单位是建筑总包单位,甲方通过民工专户发放的民工工资由我单位取出来后,再存在公司账户(1、因劳务公司、分包单位款项前期已支付,因此通过专户发放的民工工资需要交回我单位,2、且有一部分就是多找的银行卡为了从专户拿钱出来)这两种情况我单位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资料?
姚姚
于2021-12-03 12:36 发布 818次浏览
- 送心意
乐多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2-03 12:41
你好
从专户存入公司户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借:费用类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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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们开出去做收入就可以
然后工资计提到成本
借应收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
2022-03-31 14:07:52
你好!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抵减应收总包的工程款)
2022-03-31 13:46:51
你好
从专户存入公司户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借:费用类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2021-12-03 12:41:39
你好 赔款不是增值税业务不用开发票的
2023-04-27 09:48:40
你好,可以这么做的,前期你要体现借款。
2021-05-07 13: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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