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公司在2018年12月31 日, 与美达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 -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15%属于商品售出后两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在2018年12月已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而未对其进行处理。注册会计师提请北方公司调整,但遭到了北方公司拒绝
英勇的帅哥
于2021-12-04 09:46 发布 570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1-12-04 09:57
你这里是属于应该确认收入成本,而没有确认,就是关于收入成本有错报,
这个还得考量一下这个错报的影响与重要性水平;
如果这个这个错报的影响大于注册会计师设定的重要性水平,那么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如果这个这个错报的影响小于注册会计师设定的重要性水平,那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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