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司在2019年收到土地补贴1000面好,在19年入账为递延收益,随固定资产折旧分期摊销,但是21年11月税局认定我司的这个1000万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款,修改2019年汇算清缴,确认这1000万收入,并补滞纳金200万,不需要修改19年财务报表。 请问1、税务补确认的这个1000万,在税法上已经在19年确认,但是会计制度我是否可以在21年11月确认为收入吗, 2、21年确认收入的入账分录,滞纳金怎么入账?
小芩芩
于2021-12-04 10:10 发布 59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1-12-04 10:18
1.不可以,也是要在19年确认,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借递延收益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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