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1-12-04 11:47

三)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先行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再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地税机关核对后反馈经营地国税机关。

如本省纳税人在省内跨区域经营的,可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提交《反馈表》。

(四)报告表缴销

经经营地国、地税机关核对确认后,系统将反馈信息发送至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系统自动进行缴销,相关反馈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提交《反馈表》的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反馈及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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