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与外商拟合资经营一建设项目,期限为10年。谈判过程中,外商提出如下方案:项目建成投产后前5年,他分得实现利润的75%,我方为25%;后5年,他分得利润的25%,我方为75%;项目终止时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残值大部分归我方。当时参加谈判的我方人员认为,从10年的利润总额来看,双方所得各为50%,而项目终止时所剩下的厂房、机器设备大部分归我方使用,这是一个对我方有利的方案。于是便同意了此方案,在合同上签了字。 要求:你认为该方案真对我方有利吗?从三个角度分析原因。(提示:分析角度可考虑时间价值、风险、现金流量分析。不少于500字。
独特的便当
于2021-12-08 14:26 发布 13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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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苏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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