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本年利润为3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在连续五年内没有发生过亏损,纳税调整扣除项目总计为20万元,假设该企业本年预交所得税为65万元,请计算本年该企业应交税的所得税额,该企业按照规定的提取比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本年税后利润的50%分配给投资者。要求编制汇算清缴所得税及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烂漫的板凳
于2021-12-12 10:27 发布 755次浏览
- 送心意
恒山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12 11:15
学员您好,应补交所得税(300+20)*25%-65=15万元,税后利润=300-80=22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
贷:银行存款 15
借:本年利润 80
贷:所得税费用 80
借:本年利润 2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0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2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110
贷:应付股利 11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2
贷: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
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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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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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