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像股东借款一直未还,年底未还,为什么可能会按 问
同学,你好 财税〔2003〕158号文第二条 答
公司因经营周转,法人借款给公司,这种情况给法人多 问
同学,你好 一般和银行利息一样就行 答
老师好,请问,我们是投标方,但由我们支付甲方与代理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就是借款个人,需要还款,那些挂报销其他应付款- 问
同学,你好 是的,也要冲 答
老师,我们单位需要缴纳电费,但是发票和收据都开不 问
需要对方开分割单做账 答

请问法人欠公司账住来太多有什么风险?
答: 法人欠公司账住来太多,易视同分红,交个税
老师,请问公司户与法人之间频繁转款会有什么风险吗?
答: 您好 请问什么原因频繁转款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在公司担任法人有什么风险
答: (一)民事责任、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