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两个问题:1、A公司是广西,B公司是成都,A公司是新成立的制造业公司,负责二手机械设备维修及出售,需要在广西租厂房使用,由于A公司的法人和B公司法人是亲戚,前期厂房第一个季度(10-12)的租金是由B公司支付,明年第二季度才由A公司支付,11月B公司运来一批设备需要在广西的厂房里面进行维修和出售,发生了运输费,维修费和水电费,我是A公司的会计,那我如何去做账务处理,这些费用又是归集到A公司里面还是B公司里面?2、广西厂房前期需要重新装修,10月份产生的维修费及请工人打扫卫生的费用,这个又如何做账务处理?费用应该归集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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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12-16 15:02 发布 63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12-16 16:30
首先,你不管老板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那么你在做账的时候是以每一个公司作为独立的核算主体。那么你作为公司的会计,那么你就只需要按照a公司实际发生或者是承担的费用来进行入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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