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刘琼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2-18 22:29
1,可以向丙追偿。
2,甲向丙追偿4000,乙向丙追偿2000
方某主张成立,因为方某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放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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