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这个怎么计算呢,这个其它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什么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吗?
SUN星
于2021-12-19 17:06 发布 4753次浏览
- 送心意
乔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19 17:19
你好,同学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并不是按这三个费用的实际金额来扣除。他是直接按照地价加开发成本的比例来扣除(5%),在计算房地产开发成本是包括三费的
逻辑如下: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因为该利息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所以不能据实扣除,应该按照(2)的公式计算扣除开发费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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