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2-23 10:07

1.外贸企业的一般贸易的应退税款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单票对应法和加权平均法,目前实行的是单票对应法。单票对应法是指对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数量、金额按商品代码进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数量,计算每笔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在单票对应法下,进货与出口货物的对应关系,有一票进货对一票出口、一票进货对多票出口、多票进货对一票出口、多票进货对多票出口等四种情况,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采取单票对应法计算和申报出口退税时,均应保证进货数量与出口数量一致。 
     2. 单票对应法下的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增值税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适用出口退税率  
或应退增值税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适用出口退税率按上述计算公式的要求,应先计算关联号内的加权平均单价,再根据出口数量和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应退税款。 
       关联号内的加权平均单价的计算公式为:关联号内的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相同商品代码的各笔进货金额÷∑关联号内相同商品代码的各笔进货数量。 
      
所以您公司属于多票进货对应多笔出口是同一个关联号,从而同一关联号下的出口数量、金额按商品代码进行加权平均,造成同一关联号下的单笔“出口进货金额”与  
“计税金额”不一致属于正常情况。如果是同一关联号下的一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就不会出现上述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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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是江苏的系统问题。你可以稍后再试一下。
2020-02-10 06:13:04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019-07-18 14:42:40
这个数字签名都是提前勾选好的
2019-07-15 11:34:06
附表一根据您开具的出口销售普通发票填写在第18栏次
2019-02-22 12:56:55
电子口岸主要是申报出口报关用, 退税主要是从电子口岸下载出口报关数据;退税申报退税申报系统申报 先报关,后退税
2017-03-27 15: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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