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4 11:34

你好,根据图片所示,应交税费贷方为应交增值税3344.06+应交个税21.6=3365.66,应交税费借方为缴纳的2020年第四季度增值税6544.43。附加税的借贷方金额暂不考虑进去,因为一借一贷,并不影响期末数。从2021年1月本期数据来看,应交税费的借方数是大于贷方数的。
但是在2020年12月应当还有笔计提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544.43
那么在2021年1月末,应交税费的余额就是期初数6544.43+贷方3365.66-借方6544.43=贷方3365.66了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