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4 11:34
你好,根据图片所示,应交税费贷方为应交增值税3344.06+应交个税21.6=3365.66,应交税费借方为缴纳的2020年第四季度增值税6544.43。附加税的借贷方金额暂不考虑进去,因为一借一贷,并不影响期末数。从2021年1月本期数据来看,应交税费的借方数是大于贷方数的。
但是在2020年12月应当还有笔计提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544.43
那么在2021年1月末,应交税费的余额就是期初数6544.43+贷方3365.66-借方6544.43=贷方3365.6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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