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1-12-26 22:05

该股权收购中乙公司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6480÷(6480+720)×100%=90%,非股权支付比例=1-90%=10%。(1)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80%×(9-7)×10%=160(万元)。(2)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1000×80%×90%×7=5040(万元)。(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20+1000×80%×(1-10%)×7=5760(万元)。

赵婷 追问

2021-12-26 22:08

720是非股权计税基础呀

赵婷 追问

2021-12-26 22:09

3中问的是股权计税基础,怎么要加720

易 老师 解答

2021-12-27 11:01

公允价中有10%支付了现金实现了公允交易,须用公允对价720为计税基础,其余90%为非现金股权,符合特殊交易保持原甲公司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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