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19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购买工程用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并全部用于安装工程;安装过程中还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20000元(购入时已抵扣进项税3400元),应付安装人员工资5000元;当年12月份设备安装完毕后交付生产车间使用。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5000,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要求: (1)根据上述业务作出购入生产设备及工程物资、安装、交付使用的有关分录; (2)确定开始计提折旧的具体时间,计算各年应提折旧额。
无辜的树叶
于2021-12-26 23:03 发布 652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6 23:09
借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借原材料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5100
贷银行存款35100
借在建工程20000+5000=250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付职工薪酬5000
借固定资产403000
贷在建工程100000+20000+5000=125000
各年的折旧依次为
125000*2/5=50000
(125000-50000)*2/5=30000
(125000-50000-30000)*2/5=18000
(125000-50000-30000-18000-5000)/2=11000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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