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度亏损45万,17年4月15日前申报17年1月-3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0万,请问可以用16年度的亏损补17年1-3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吗?还是要等到汇算清缴17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再用于弥补?
kj_9w3K9Gv8Z4cs
于2017-02-24 09:46 发布 76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2-24 09:51
1、但是还未进行16年度的汇算清缴怎么做,2。要是完成的汇算清缴那数怎么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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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2017-05-25 14:31:38
你好,是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2021-03-21 15:09:43
你好,这个描述是正确的
2022-06-25 09:43:10
你好,是的
2017-05-25 14:25:33
你好,你这是要求做什么呀
2024-06-12 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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