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均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9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取得B公司60%普通股股权,从而控制B公司。请问回答下列问题: (1)此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合并?还是同一控制合并?并说明理由。 (2)2020年9月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采用权益结合法?还是购买法?并简述其具体的核算内容。
端庄的大炮
于2021-12-28 22:06 发布 1493次浏览
- 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1-12-28 22:24
(1)此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合并。理由:A公司与B公司均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控制。
(2)2020年9月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采用权益结合法。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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