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司是一家刚从外贸转生产型小企业。 我们公司情况是:一部分产品是直接采购就直接出口;一部分产品是直接采购我们公司组装出口;一部分产品是我们公司研发设计好委托别家公司生产然后我们再组装出口。 请问老师,像这种情况您觉得现在这样好(直接申请出口退税),还是业务拆分好(现在这家公司专门生产及研发,另外一家贸易公司专门销售及出口退税)。 如果维持现状直接申请出口退税的话,以上三种情况都算自产或视同自产吗?都能申请退税吗? 如果选择业务拆分,会不会更合适些?另外,关联方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请问老师帮忙分析下以上两种选择的利弊各有什么呢?
庄惠
于2021-12-29 16:02 发布 652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9 17:30
你公司自己加工出口,可以坐生产免抵退。外购的可以和自产的一样,算退税。但具体那种退税方式适合你,你要把具体出口也许个的退税算出来才知道那个更好,这个是要计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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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壹老师 解答
2021-12-29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