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往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当时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账面成为万元为87万元,甲企业10月份就该批农产品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语迟则人贵
于2017-02-26 11:28 发布 552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2-26 11:33
我看答案写的87/(1-13%)*13%=13元
还有弄产品开出的免税发票,销售方不缴纳增值税,那购买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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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1-04-02 15:40:41
这个是可以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3-12-08 11:27:47
1、转出金额应按已抵扣进项税额来计算,比如已抵扣进项=40*13%=5.2,则转出5.2万
2、转出金额应按已抵扣进项税额来计算,比如已抵扣进项=40*13%=5.2,则转出5.2万
2019-10-28 11:50:50
一般纳税人不免税,小规模是自产自销开免税普票可以抵扣的
小规模不能抵扣的
2019-02-20 20:19:52
学员你好,因为增值税是对增值征收的税,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是销售价-进价,税费是销项税-进项税,因为国家免了农产品生产者的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没有进项,这个免税不能让下一环节的纳税人承担,所以国家允许计算扣除
2022-03-13 2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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