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本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短期租赁(非主营业务)吊车合同,向乙公司出租吊车三台,期限6个月,三台吊车租金(含增值税)共计33900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日预付租金(含增值税)11300元。本年12月31日结清全部租金余款(含增值税)22600元。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10000元、增值税1300元。租赁期满日,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关的增值税。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端庄的故事
于2022-01-04 11:18 发布 9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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